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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2〕333号
2012-11-30
索引号:001003148/2012-01854主题分类:医保
发布机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文日期:2012-11-30
统一编号:-有效性:有效
文 号:浙人社发〔2012〕333号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卫生局、发改委(局)、财政局、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部署,加快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和要求,全面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63号)以及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农卫发〔2012〕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有关部门反映。
      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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